律师说法:法定大于约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华为“离职”员工的工龄并未被切断,仍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报讯 记者 王晓云报道:“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7000名员工辞职”事件近日连居新闻榜首,在“被指责逃避社会责任”或者说“是企业对新法的无奈应对”等众多说法中,记者昨天又听到一种新的声音———“华为辞职的7000名员工未来仍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很想知道,华为之举真的就切断了辞职员工已经为华为奋战8年的工龄连续性吗?昨天,记者采访了广东省与广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肖胜方,他却爆出一种新看法,“华为辞职的七千名员工未来仍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想切断员工工龄的连续性,必须是员工离职,而华为的动作并不符合这个要求实质。”肖胜方说,真正的离职标志是,办理工作交接、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保、办理失业手续、转移个人档案等等,只有这样才意味着一名员工离开了原单位,工龄才被切断。而且,离职后如果重新招聘,必须要重头经过录用的程序才行。不是员工递交一个辞职报告就简单算数的。

  “华为显然不太可能做到让7000人同时离职,那样会对企业运作产生巨大影响。所以,尽管华为自己规定员工重新竞争上岗、工龄重新计算,即使员工自己同意,但法定大于约定,这些‘离职’员工已经工作的年限并不能一笔勾销,而是要连续计算,不具有切断工龄的法律效力。按照华为的政策,辞退的员工又跟公司签订了1-3年的合同,这更表明他们在华为的工龄是继续累计的,那么在未来,等他们在华为连续工作满10年后,他们仍然可以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肖胜方认为,华为之举原本的目的可能是规避《劳动合同法》对于连续工作10年以上员工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现在看来,这个目的没有达到,其做法也没有损害到员工的利益,“华为给辞职员工支付的赔偿金,只是将以后可能发生的经济补偿金的一部分提前给了劳动者。也就是说,一个已经在华为工作8年的员工,这次拿到前8年的补偿金,重新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后,假设在3年后又发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只要得到后3年的补偿金就可以。这样相当于员工提前将一部分补偿金拿到手,对他们当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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