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搬进工地普及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1:35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肖玉 实习生 何玲)压路机、挖掘机、拖拉机的轰鸣声阵阵传来,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们,正忙着焊接、浇筑……昨天上午9点半,大渡口区法院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这个位于鱼洞长江大桥北引道的建筑工地,为农民工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庭审现场开进建筑工地

  当审判长敲响了法锤后,农民工们开始放下手里的活,站在脚手架上朝法庭这边张望;空闲的农民工们,摘下了肥厚的工作手套,满脸是灰地朝法庭围过来。“这里是审判区域,请站到庭下旁听席。”农民工们都要围到审判台前了,法官提醒他们退后。

  法官让原告宣读起诉书。原告也是一名农民工。他说,今年9月17日晚上7点左右,他在大渡口某地被廖某驾车撞伤,现在还在接受治疗,但廖某却拒不赔偿,他要求法院判决廖某赔偿他医疗、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共18160元。被告廖某没有到现场,而是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参加庭审。代理人称,出事时,驾驶员廖某积极抢救了伤员,并垫付了2617元,后来没有赔钱,是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以,他不需要赔钱。代理人还拿出了一份车辆技术鉴定报告,证明出事时廖某的车没问题。

  “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原告认为,廖某应该赔偿他。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但他们的声音不时被工地上机器的轰鸣声淹没。

  因争议太大,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农民工最容易遇到三种纠纷

  休庭后,大渡口区法院副院长张焱为农民工们集中讲解了农民工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据张焱介绍,农民工最容易遇到的法律纠纷,主要是劳务方面的工资纠纷、工伤纠纷,以及其他人身损害纠纷。“工资纠纷农民工主要要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出了工伤,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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