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朋友巨额股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7:20 深圳特区报

  偷卖朋友巨额股票

  一疑犯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石义胜通讯员李银焕)李某偷偷记下其朋友股东代码及交易密码,偷卖出股票50万余元,并一次性消费购买珠宝50余万元。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2006年11月,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相识,李某到被害人家中作客时,发现被害人在家中通过某证券交易系统网上买卖股票权证,遂偷偷记下其股东代码及交易密码。2007年5月,被告人李某以汇款为名向被害人借用该证券账户绑定的银行卡进行伪造复制。同年7月2日,被告人李某通过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将被害人持有的股票权证卖出,并于次日将卖出股票权证所得的52万6千元人民币转入被害人所绑定的银行保证金账户内,然后用伪造的银行卡疯狂刷卡消费人民币50万8千余元购买珠宝,提取现金人民币1万7千元。事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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