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型经适房明起接受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07: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于婷)明日起,成都第二批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开始全面接受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7时;11月21日至12月20日17时,将对申请家庭进行复核,合格后即可领取“成都市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底成都将向社会推出第二批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明日起至12月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家庭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交验)户籍证明、房屋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原件,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须在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将相关优抚证明交到辖区房管局进行登记。

  11月21日至12月20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家庭凭区房管局(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的申请表和相关申请资料,到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34号进行复核,领取“成都市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仍将通过统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接受申请的房源位于“居家福地”等小区内,详细的房源信息以及统一“摇号”选房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咨询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86279611、86279255。

  租赁型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变

  1.申请家庭的家庭年收入规定范围应在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40000元以下;2.家庭无自有住房;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户口,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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