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设立医保举报奖励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11:36 扬子晚报

  姜堰市最近设立医疗保险举报奖励基金,市劳保部门将收取的违规基金以及违规违约金的50%纳入,其余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该市对医保举报奖励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基金使用情况接受劳保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姜堰市规定,凡是向劳保部门举报有违反医保规定或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一经核实,将按其违规费用确定举报人奖励金额。违规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全额奖励;500-2000元的奖50%;2000元以上的奖30%,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 (王华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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