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0:1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管春枫)记者昨日从惠州市中小企业局获悉,2007年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于11月1日正式开始,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市直企业可直接报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据悉,该专项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采用贷款贴息和补助方式对企业进行扶持,今年将鼓励节能减排项目企业进行申报。

  百强民企将获优先支持

  据悉,2003年,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每年由市财政专门拨出1000万元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该资金安排将优先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以及“惠州市民营企业100强”企业。

  据了解,该资金将采用贴息和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而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补助方式,今年该资金将优先支持有贷款、申请贴息的项目。

  此外,该资金不重复支持2007年获得省挖潜改造资金支持的单位(项目);技改、创新项目不重复支持2007年获得省和2006年获得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项目)。

  新增担保体系建设项目

  据悉,中小企业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将分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等四个项目进行申报,其中担保体系建设项目为今年新增允许申报的项目。

  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与技术进步科负责人介绍,惠州市早在2002年就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此类项目专门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提供信用担保,简化了中小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的各类手续,使企业获得贷款速度加快。

  此外,今年有关部门将鼓励节水、节能、节油、节材工艺技术改造,综合利用废料、废水(液)等各类节能减排项目申报该专项资金。

  项目获批前将公示

  按照规定,今年申报发展专项资金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投资项目,此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

  市中小企业局发展与技术进步科负责人介绍,广大中小企业如欲申报该专项资金,可向所在地的县、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市直企业可直接报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申报时所需材料可登录惠州中小企业网(http://hz.gdsme.com.cn/)了解。按照规定,企业所申请的项目在最后获批前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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