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测绘费开发商“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0:1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杨同峰)首次新房测绘费用到底由谁“埋单”?中山市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这笔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收费标准。记者昨日从开发商处获悉,他们已收到相关通知,有开发商目前已对收费项目表进行修改。

  违规收费可向物价局投诉

  据了解,今年10月21日,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测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7]193号),凡属新建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其分层、分户平面测绘收费,由房地产测绘服务机构向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收取。对此,中山市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这笔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物价部门提醒市民,今后新购房者除缴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外,其余强制性的搭车收费都视为乱收费,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

  据悉,目前,中山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我省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548号)中的规定执行,具体为: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的,每宗收费80元;面积在50~100平方米之间的,每宗收费120元;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每100平方米加收40元,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收。

  有开发商制定新收费项目表

  中山新房测绘费此前一直由开发商代为收取,对于由开发商“埋单”一事,昨日不少开发商表示,他们已收到相关通知,并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来办理,更有开发商表示,目前正在更改收费项目表,已便购房者明晰收费项目。

  消费者周先生则表示,新房测绘费本身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此前这部分费用被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已,“费用也不是太大,关键是房价要降下来。”而市民王先生则表示,这两年,中山每年销售新房都在5万套以上,以每套需测绘费100元计,每年消费者至少可节约费用500万元,“总量还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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