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精神病患者公司被告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1:2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晓晶)28岁女子王甜(化名)曾是北电网络(中国)一名高级白领,去年她使用一张伪造病假条向公司请假后,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事后,王甜的胞兄王先生提出,妹妹是个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要求北电网络(中国)收回解约决定,并上诉至东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王甜胜诉。昨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我妹妹非常聪明,但却不幸患有精神疾病。”王先生说,他代表妹妹将公司告上法庭。

  经审理,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王甜胜诉。法院判决认为,经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原告王甜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在她提交病假条时已经处于轻躁狂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告北电网络(中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应予撤销,并支付王甜被开除至今的工资和赔偿金,总计3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北电网络(中国)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昨日,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