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员称被逼供检方拒绝公开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2: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诸暨公路管理段段长黄国超受贿案6日公审,被告当庭翻供,否认所有6项指控,并且宣称签字画押的供述乃是在威胁恐吓下写的。公诉方、诸暨市检察院对逼供行为坚决予以否认。被告辩护律师要求当庭播放同步审讯录像时,公诉方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给予拒绝。

  黄国超说,自2007年5月26日在诸暨市检察院接受讯问,他受到了“可怕的”刑讯逼供。除了言语上的威胁恐吓之外,还“对我进行连续审讯,不让我休息”。公诉方否认存在逼供。他们提出,黄国超的交代和其他证人证言在细节上都是一致的。

  公诉方称,根据2005年12月5日印发的《检察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与职务犯罪有关的音像资料属于国家机密,其控制范围仅限办案人员,录音录像资料不能公开播放,更不能当庭播放。此外,公诉方认为,《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属于内部规定,其效力仅限检察机关内部。

  最终,审判长宣布当庭播放存在困难,待审查后,如确有必要公开播放,可选择播放处置。此案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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