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忙收入减 “休假”难实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2:0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6日讯 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就《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消息传出,立即引来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相关实施细则的缺乏,成为劳动法带薪年休假制度十多年未能有效执行的主因;在一些制定了具体规定的单位,许多人也因为奖金待遇及工作繁忙等因素没有休假。

  省城一家医院的护士杨小姐说,“以前知道劳动法规定了职工可以带薪休假,但医院一直没有执行。我在医院工作8年了,从来没有享受过。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具体规定,维护劳动者权益。”

  工作太忙也成为劳动者带薪年假难休的一大原因。省城某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由于平时单位工作比较忙,而员工休假时,又不能增加人手代替休假者,所以为了不耽误工作,单位一些部门会“提倡”员工放弃休假;一些员工也会因为手头的工作实在放不下主动放弃休假。

  某企业的负责人介绍,公司规定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可休3天年假,第二年4天,依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5天。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照旧,没有奖金。该企业的一位工人表示,虽然这样的制度在公司已实行了多年,但他每年都放弃这样的休假机会,“如果休假,只能拿基本工资,奖金就没了。而且公司规定,如果放弃休假,年底会以每天100元的数额按照天数给予补贴。这一反一正就是一两千块钱呢。”据他介绍,公司职工中出于此种考虑放弃休假的不在少数。有关人士指出,在此次《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集意见稿)》中,对劳动者的休假天数、薪酬发放、补偿方法等都有了具体的规定,使带薪年休假制度有了具体明确的操作依据,让带薪休假成为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值得期待。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一位负责人介绍,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较笼统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这也导致众多单位始终没有带薪休假的具体操作方案。尤其是一些效益一般、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这一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成了“纸上”的权利。在一些有此规定的单位,实施方案也不规范。


记者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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