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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摸底市区住房困难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2:4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林秀霞 本报讯 福州市将对困难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摸底,即日起至11月11日,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表进行登记。记者获悉,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城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公告》,调查的对象为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农村(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户和农业户不列入此次调查范围。一个家庭户口本为一个调查单位。 据悉,调查结果将作为研究制订相关扶持政策、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依据,以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住户不主动申报或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经核实将影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资格。 符合条件的住户应到住所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表申报。申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调查(申报)表缴交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下午5时30分。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复核及对重点区域入户调查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4日,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入户调查将佩戴特制的身份牌。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为汇总上报时间。 符合调查对象条件的住户应如实填报,按时缴交申报表,并积极配合调查员的调查复核工作。对社区居委会调查人员未经核实填报的将依规处理。 附:调查咨询电话 福州市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5010687562923 鼓楼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7525521 台江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28305983283252 仓山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13976883446243 晋安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54453 马尾区住房调查工作办公室:8398629783999296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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