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3:26 南方都市报

  

哭

  前日上午9时许,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围仔村一建筑工地,两民工在施工时因脚手架断裂,从6楼高空坠落当场死亡。据了解,事故原因可能与脚手架选用竹竿过细有关。事故发生后,房屋业主竟然“哭得不行了”(见昨日本报)。

  高君波(职员):业主为何要大哭?原来,这家人为了建楼房,已经把家底都掏空了,而出了事故之后,少不了要给人一大笔经济赔偿。房屋还没有建起,却要落得倾家荡产的境地,对于梦想建房安居乐业的业主来说,怎能不让他伤心?

  死亡两个人就让业主“哭得不行”,在令人为之唏嘘之余,笔者也生出许多不平。不是吗?大桥垮塌造成数十人死亡,没有官员掉下一滴眼泪;一起矿难使上百人死于非命,不见一个煤老板发出哭声。类似太多的事实让人愈加不明白,出事故的业主为何大哭?

  是业主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弱吗?也许是。因为,发生事故要给死亡者赔偿,事故打碎了自己的安居梦,对于业主来说,他没有理由不心疼。而官员和煤老板则不然,发生事故是伤亡不少人,但追究起事故的责任来,对官员的处分顶多是撤职,他们很少被判刑,并没有伤筋动骨;而事故中矿工死亡得到的赔偿,对煤老板来说,只不过是其巨额财富的九牛一毛,如何能让他们为之伤心甚至掉泪呢?

  业主“哭得不行”,是因为事故带来的损失,已经使其感到切肤之痛。而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官员和煤老板,什么时候如果也能让他们在发生事故后“哭得不行”,才真正是国家和公众之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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