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撞经理 罚款五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3:2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周昌和)“因为和商场经理争论了一句,我被罚50元。”小林委屈地说,前段时间因为和商场经理争吵,经理随手拿出一个罚款单,写上“顶撞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后来可能觉得不妥就改成“上班时间与同事争吵罚款50元”。

  小林是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宏富商场的柜台员工,她说,自己今年4月份开始在这上班,已经被商场管理人员罚过5次款了。

  小林介绍,商场长期以各种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金额大多在10元到100元之间,最高罚款额可达500元。而罚款单上只有管理人员签名,被罚人员签名位置则空缺。“他们罚款从来不需要被罚者签名确认的。”小林说,商场会从员工工资里直接扣掉罚款金额。从宏富商场辞工了两个多月的张先生说,他有一次被罚款20元,管理人员称因为他站立姿势不标准。

  对此,该商场一个李姓负责人说,“各个商场,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称场方很少罚款,一般都是警告,警告无效才罚款,而且罚款一般是因为员工损坏或丢失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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