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见死不救被判故意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3:30 华龙网-重庆晚报

  5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三名“见死不救者”有期徒刑3年9个月、3年3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5月25日中午,年仅17岁的周某因偷自行车而被失主颜克于等人抓获。为了给小偷一点苦头吃吃,颜克于、韩应龙等人用扳手和石块殴打周某。周某为挣脱围殴,跳入附近河中,并向河对岸游去,游到河中央的周某自觉体力不支,准备回游,但因体力不支沉入河中。韩应龙等人见死不救,直到确认周某已沉入河中,方才离去。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三人负有救助义务却不作为,构成犯罪。据法制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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