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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强行让搬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7:17 大河网-大河报
□见习记者 宁田甜 本报讯 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报亭的商户接到通知,本月10日前须搬离开发区,不搬者强行拆除。对此,商户表示不解。 商户牛女士说,2004年,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租了个报亭,交1.38万元的租金,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签了6年租赁合同。最近,该局突然下发通知,让本月10日前必须搬离开发区。 当事者说〉〉〉 对此,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一周姓工作人员说,开发区经营报亭者以外地人居多,一间房子,全家人在里边生活,连个防盗门都没有,加之有些背街小道没路灯,存在安全隐患,前一段就有报亭因此出了事。所以,他们从今年7月就通知报亭商户搬离。除了退还剩余租金外,每户每月还补助167元,直到租期到期为止。M 来源: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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