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工伤待遇调整结束539人拿到工伤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8:3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11月6日从西宁市社保局了解到,西宁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结束,最后一批补发的工伤补助11月5日已经发放到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西宁市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据了解,此次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90元;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90元,调整后达不到477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调整后达不到286元的调整到286元。

  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1—4级的,且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这位负责人说,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纳入

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领取
养老金
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

  据了解,这次西宁市调整工伤待遇共涉及人员539人,目前调整工伤待遇工作已经结束。省属破产企业托管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待遇补发部分已于10月20日随当月待遇全部转到代发银行并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他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待遇补发在11月5日随当月待遇一同发放到位。(作者:赵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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