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现象追踪——他们为何以“闹”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9:04 贵州都市报

  “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他们需要通过大闹一下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得到领导的重视,从而起到维护自己权益的作用。”本报连续报道贵阳的“医闹”现象后,不少市民表示,患者家属的做法虽然过激,但也能同情和理解。选择“闹”更奏效?

  “医院一天不答应赔偿,我们就在这里一直坐下去。”今年10月份,发生在贵阳市某医院的一起医患纠纷中,家属采取了静坐围住医院大门的做法。

  记者在现场了解情况后,建议其中一名家属去向医院主管部门反映,让相关部门来解决问题。家属抱怨道:“我们哪里耗得过医院,只有闹起才奏效。”

  这名家属说,由于和医院的分歧太大,根本不可能通过协调来解决此事。这时如果走正常途径,做医疗事故鉴定得花钱,向法院起诉也得花费大笔钱,最后判下来,少说也要耗一年的时间,他们拖不起。家属疑虑裁决公正性

  在近段时间发生的医患纠纷中,记者发现不少患者家属不愿通过合法途径去做医疗鉴定,普遍存在对裁定机构的公正性抱有疑虑。

  对此,贵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该机构隶属于贵阳市医疗协会,主要的业务就是在收到委托授权后,进行全面调查,最后给出一份权威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参与鉴定的医生都是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中各方医学专家,每次鉴定至少有3名以上医师组成,在整个过程中,医患双方的名称都只用编号,鉴定结果应该说是公正客观的。

  但一位业内人士坦诚道: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弱势的地位,主要是信息获取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参与事故鉴定的医生,都是从各个医院抽调组成,会让患者家属感觉有偏袒的嫌疑,对裁决的公正性有疑虑,从而不愿通过正规程序解决问题,而采取非理智的方式维权,医闹分子趁机打着帮忙的旗号,使得事件越发难以和解。医院大多选择妥协

  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二是行政解决,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三是司法裁决。

  贵阳市一家医院负责人无奈地表示,这种情况下,医院或是为了信誉,或迫于上级有关部门平息事态的压力,不得不违心让步做出一定的赔偿,“很多时候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解决方法,只好选择妥协让步,尽管这种做法会助长医闹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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