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合拍电视剧经核准可视为大陆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9:42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田进在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上宣布,今后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产电视剧播放。

  新华网快讯: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宣布,自明年起,两岸合拍的电视剧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大陆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

  新华网快讯:田进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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