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首批审查结果上网公布接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0:1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孙文红)昨日,记者从秦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秦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工作告一段落,第一批(海港区范围内)审查结果已出炉,共有8190户无房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审查结果现已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省政府9月12日印发的冀政[2007]95号文件规定,住房困难户的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按照《秦皇岛市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07年9月10日起,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受理工作正式开始,截至9月21日登记受理工作结束时,全市共发放《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表》67000份,(不含网上下载),收回16698份(未含市双拥办),其中海港区(含开发西区)收回11336份,山海关区(含开发东区)收回2880份,北戴河区收回2482份。

  经审查,城市区第一批海港区范围内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无房家庭共有7569户,住房困难家庭621户。不符条件的家庭3146户,市民可登录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查询,网址:www.qhdfgj.gov.cn。

  据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审查结果的公示期为7天,市民如发现名单中有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可向市房地产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3650882、3650995、3650996、3650997;对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中的国家公务人员违纪行为,可向市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36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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