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企业员工辞职先缴500培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1: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本报讯 石狮大堡一家企业对员工辞职设下“门槛”,要交500元“培训费”。可是工人称,没有培训,哪来培训费?近日,工人老秦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此事。

  老秦在石狮大堡贝瑞特服装洗染有限公司做机修工。1个月前,因为要回重庆老家盖房子,他向公司申请辞职,得到了同意。哪想,11月1日,公司要从他的工资里扣除“培训费500元”。他纳闷了,从进厂以来,就没参加过任何培训。

  培训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公司总经理何作铭称,新人进来,公司提供了积累经验的机会,如果每个工人做熟练了,又辞职去别的地方干,那公司就会遭受损失,此举是为了留住工人。他还表态,如果老秦能干到年底再走,就不扣钱,或者老秦回家盖完房子后再回来上班,“培训费”就还给他。

  老秦在这家公司干了一年多,九月份、十月份的工资还没领。老秦说,他在别的厂当了两年的机修工,算熟练工人,这种“留人方式”不好。经过双方协商,昨日,公司答应只扣200元“培训费”,但老秦不满意。

  福建石狮醒狮律师事务所王志勇律师认为,这家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同时,企业不是法定的培训机构,也无权收取培训费,秦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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