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把股权留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2:44 新闻晚报
□通讯员潘文婕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离婚6年多,前妻一直未归还股票账户。眼看现在牛市冲天,方先生将海峡对岸的前妻黄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股票账户的所有权。

  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定黄女士名下的B股资金账户内资金及股票归方先生所有。

  10年前,方先生和台湾的黄女士联姻,并在上海安了家。新婚不久,夫妻俩到证券市场,方先生借用黄女士的名义,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投资开立B股账户,黄女士也同意相关的财产权益与自己无关。

  嗣后,方先生将自己外汇账户中的钱分批地划入妻子的B股账户。

  法院审理后认为,1995年,原告方先生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存入15万美元,该笔存款为其婚前财产。1996年11月、1997年2月、1997年10月投入B股资金账户的三笔资金均来源于该款,故现存于黄女士名下的B股账户内资金及股票的财产权利应为方先生所有。由于黄女士经依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作了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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