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建移动基站 须有超半用户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佛山讯 为了更好规范移动基站建设,《佛山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开始实施。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佛山移动通信用户数达到975.6万户,移动通信基站达到11191个。但群众投诉不断增多,各运营商的基站搬迁也相当频繁。到2005年底群众对基站的投诉达130多起,占当年全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对于群众的投诉,移动的多家运营商纷纷表示理解和无奈。因为很多旧城区在规划时并没有将移动基站考虑在内,而为了保证消费者的通讯质量必须建立站点。

  在消费者对于电磁辐射的顾虑情况下,在一些地方,发生阻挠基站建设,围攻工程技术人员等事件,已经成为某些地区的社会问题。各运营商出现维修难、建站更难的情况,唯有搬迁基站才能解决群众矛盾。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强调在居住区选址的新建基站,应当优先考虑设置和附加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并尽量采用集约化和室内分布系统。确需在居住建筑物上设置或附加基站的,应当征得1/2以上建筑物产权人或使用人的同意。在未建地上选址的新建基站,必须按土地用地和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运营商在设置基站前,应到基站站址所属区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选址申请及认定。基站停用或撤销时,运营商应向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提交“停用(撤销)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并报市信产局备案。(张筱舒 傅堂牡)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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