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草案通过 台中可望升为直辖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14:5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1月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会”7日上午通过“内政部”“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增订县(市)改制直辖市的配套措施;“内政部”指出,如果“地制法”修正草案顺利完成立法程序,台中县市最快将于2009年12月20日合并升格为直辖市。

  据报道,此次“地方制度法”修正重点,包括增订县(市)合并,改制直辖市的程序,及相关的配套规范;放宽县(市)长人事任免权限,将县(市)政府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一级机关的“首长”,除主计、人事、警察、政风、税捐主管及“首长”外,由现行半数政务职,改为全部均以政务人员来任用。

  取消乡、(镇、市)自治,配合精省的作业,将层级精简为二级制,乡、(镇、市)长改由县市长依法派任,以提升行政效率及竞争力;简并选举期程,以改善台湾选举次数频繁及选举期间社会过度动员的情况。

  对此,“行政院长”张俊雄期许,能藉由此次修法强化地方自治量能,均衡区域发展,并使台湾资源合理分配与整合运用,进而缩短直辖市与县(市)政府之间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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