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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一夜未归 妻子一夜无眠扭打中丈夫被刺身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4:35 都市快报
插图 韩笑■当庭辩论 记 者 殷志艳 通讯员 钟法 市检 74万元人寿保险赔款妻子要求放弃 检察官说,她不需要放弃什么,因为她是凶手,没有这个受益的权利 昨天上午10:00,富阳市法院3号庭。 法警押上来一名年轻女子。女人白净、瘦小,齐眉刘海,后脑梳一个高高的发髻,穿一件黑色高领毛衣。 她就是杀害丈夫的嫌凶殷某,29岁,吉林长春人。 ■新闻重读 丈夫 一夜未归 (本报2007年7月23日第4版《法庭笔记》) 下午1点多,一年轻女子满身是血,跌跌撞撞冲出富阳市龙山路一幢大楼,抓住一名环卫工人,递给他一只手机:“快快,帮我叫120,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很快,120到了,从6楼抬下一浑身是血的男子。 报警女子和受伤男子是夫妻,吉林人。老婆姓殷,29岁,丈夫比她大两岁。 2001年,两人一起来杭州打拼。两年后,两人结婚。此后,丈夫在桐庐工作,殷某在杭州工作,夫妻聚少离多,关系越来越紧张。 今年4月,丈夫调到富阳工作,没告诉老婆。殷从网上查到丈夫公司的地址,一直找到晚上8点多,才摸到公司,但丈夫不在。 殷给丈夫发了无数条短信,等了两个多小时,仍不见丈夫人影。公司同事拿来备用钥匙,把她带到丈夫宿舍。但丈夫一夜未归,殷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殷起床,打扫卫生,还洗了丈夫的衣服。忙到中午11点多,丈夫回来了。一进门,就叫殷走人。两人大吵,吵了两个多小时,殷拿起一把水果刀……两人从卧室扭打到阳台,刀子刺中丈夫大腿内侧,鲜血喷涌。 丈夫左大腿动脉断裂,抢救了两天,死亡。富阳市检察院将此案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女人细述刺杀丈夫全过程 我不是故意的 “我等了他一个晚上,他没有回来。第二天上午,我帮他打扫好房间,还在洗头呢,他一进门就叫我滚,抓起我的包就往外丢……”被告席上,女人双眼红肿,没说几句话,就哽咽起来。 她说,两人随后就大吵起来。她走到阳台上,想用跳楼来吓唬丈夫,但丈夫不理。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他连劝阻的意思都没有……”女人抽泣着说,她又返回房间,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把水果刀,想要自杀,丈夫扑上来阻挡,两人扭打起来…… “刀子怎么戳中他的,我真的不知道!”女人说,看见丈夫捂着大腿蹲下去,她才慌了神,“血流得好快,我拿了块毛巾去堵,毛巾又很小……”女人好像又回到了当时的情景,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女人说她先拨打了120,但她是第一次到富阳,说不清丈夫宿舍的具体地址,于是冲到楼下,拉住一个清洁工求救…… “我拿刀是想吓唬吓唬老公,没想过要真的刺他。”庭审中,女人多次重复这句话,泣不成声。法官屡次提醒“请注意控制情绪”。 我们在非典最严重的时候结婚 夫妻主要矛盾:要不要生小孩 检察官和法官分别询问女人一个共同的问题:“你和丈夫的感情怎样?”因为这关系到案子的性质,法庭要用来参考。 女人说,1997年,她和丈夫在东北老家认识。两年后,两人恋爱。2001年,一起来杭州打拼。“登记结婚是在2003年5月2日,非典最严重的时候!”女人止住哭泣,大声回答。 “……我们夫妻关系时好时坏。他脾气很倔,我也一样。我们闹过离婚,还写过离婚协议书,但没离成。” “你们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法官问。 女人顿了顿:“我想要小孩,他总是说很忙。有时候,他很长时间不回家,一个月才回家一两次。” 事发前,丈夫调到富阳工作,也没通知她。她是上网查到公司地址,晚上摸黑找上门去的。 刺死丈夫的刀从哪里来的? 法庭上,检察官出示了从案发现场找到的一把水果刀,比手掌略长,刀柄和刀鞘都是红色的。 女人说,这把水果刀是她头天帮丈夫打扫卫生时,在床头柜里发现的。争吵时,她拉开床头柜拿出了这把刀…… 但检察官不同意这个说法。 检察官宣读了一份与死者同住的同事的证言,同事说,宿舍从不开火,一般不用刀具。他也从来没看到过死者有这把刀。 检察官转头问女人:“你有没有证据证明,这把水果刀是从死者房间里拿出来的?”女人一边哭一边摇头:“没有。” 女人打120算不算自首? 检察官出示清洁工和3位报警者的证言。当时,女人浑身是血从楼上冲下来,拉住一个正在扫地的清洁工,叫他帮忙打120。 3位路人觉得不对劲,分别主动拨打了110。女人并没有拨打110。 检察官说,女人拨打120是量刑的从轻情节,但不能认定为自首。 被告律师反驳,当时情况紧急,女人在慌乱中,肯定救人要紧,她当街呼喊“报警报警”,有清洁工的证言印证,可视为委托报警,是自首。 丈夫为什么要步步后退 因为妻子拿着刀在追他 检察官出示女人的笔录。她交代说,与丈夫在房间里打斗,丈夫退到阳台。 检察官指出:“死者1.73米,殷××1.62米。如果丈夫想打妻子,妻子肯定不是对手。那丈夫为什么要后退呢?因为在让妻子,因为她拿着刀在追!”由此推定,死者不是撞到刀子上的,而是妻子拿刀刺向了丈夫,这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女人又哭了起来,坚持说她没想过要刺丈夫,是扭打中丈夫误撞上了刀子。 律师辩护说,女人在看守所关押时,多次追问丈夫的治疗情况,笔录上多处注明“放声大哭”,可见她没有伤害丈夫的直接或间接故意,而是疏忽大意导致丈夫死亡的。 (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判刑3年至7年;情节较轻的,判刑3年以下。) 丈夫有人寿保险赔款74万元 女人当庭表示她不要这个钱 律师又列举了女人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女人送丈夫去医院抢救后,被警察带走,后关押在看守所。她多次打听丈夫的治疗情况,还主动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密码,希望筹钱给丈夫治疗。 一个多月后,警察让她签署死亡证明,她才知道丈夫已经死了。 开庭前,女人又交出家里所有的存折、银行卡以及股票、基金账户,愿意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丈夫意外死亡的74万元人寿保险赔款,以此用来补偿公婆。 检察官当即指出,如果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凶手不能继承死者的财产,也不能作为保险赔款受益人。她不需要放弃什么权利。 死者父母曾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开庭前撤诉,还发来两份《声明》,请求法院对儿媳殷某从轻处罚。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驴友眼中 的嫌凶 她是热情活泼 的笑笑鱼 昨天庭审时,旁听席上还坐着5名驴友(自助旅游爱好者),他们来自杭州一家户外网站,是被告人殷某的朋友。驴友“远山”说,认识殷某有两三年了,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驴友听说她的事都很吃惊。 “她丈夫工作很忙,但很支持她参加我们的活动,她的装备都是丈夫买的,都是中高档品牌。”“远山”翻出一张照片,是一年前殷某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驴友的婚礼,两人亲密地喝交杯酒。 “远山”还说,殷某网名“笑笑鱼”,驴友昵称她“笑笑”。她的QQ签名是“有种等待,叫作开心。” “远山”说,夫妻俩两地分居,“笑笑”很期待和丈夫的相聚。“笑笑”有一个博客,里面尊称丈夫是皇上,都是赞美丈夫的话。出事之前,她把博客隐藏了。 “你有没有办法把这些博客弄出来,让法官看一看?”“远山”很认真地问我,“她这么善良的人,肯定不是故意杀人的。她要是坐十几年牢,这辈子就完了。” 死者的同事蒋女士昨天也来旁听。她说,阿德(即死者)扎实肯干,从一个小职员一步步做到主任,事发前,刚升为经理助理。 阿德高大帅气,口才也好,单位搞活动经常叫他做主持。他和老婆刚到杭州时,日子很苦,出租房里就一张木板床。阿德很少提家里的事,但他曾对同事说过,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老婆,结婚四年了,连个婚纱照也没拍。 后来,同事们隐约知道,他们夫妻闹矛盾,阿德还请假回老家办离婚,但没离成。再后来,就出事了。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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