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举报文物违法者最多可获奖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7: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冕) 今后,市民凡举报本市文物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查处工作,最高可得到市文物局提供的10万元特别奖金。昨天,《北京市文物局对举报文物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在该局网站(www.bjww.gov.cn)上公布。

  该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但特大文物违法案件,匿名举报人也可作为举报奖励对象。匿名举报人可以选择6位密码(字母或数字)留给受理部门,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据了解,举报内容包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擅自在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等10项。除特别奖外,该办法分四个等级,奖励从50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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