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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车牌发生变化后五位可用字母不含O和I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08:2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大泽)今年10月30日,公安部颁布了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同时废止。 记者昨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我省出台针对公安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实施细则。全省中型客车、货车、外籍车号牌将发生明显变化,市民购买新车时,也不再使用单一样式的“新车临时牌”,而是使用根据不同车辆制定的新式的“临时号牌”。 黑色号牌不强制更换
以前,在我省的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外资独资企业在申请机动车号牌时,车管部门发放的都是黑色号牌。但今后,黑色号牌将不再核发,代之的是普通民用号牌。 对之前已发放出去的黑色号牌不强制更换,仍可使用。只有当办理车辆过户、补领、换领等业务时,才需要更换。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更换蓝底白字号牌。已核发了黑色号牌、又不办理上述两类业务的外籍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原黑色号牌将自动注销。 中型客车将用黄色号牌
新标准规定,今后,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中型客车,以及中型货车的车牌均将有变化。对这些车辆,车管部门将不再核发蓝色车牌,而是使用黄色牌照。据介绍,2001年以后,公安部对客车进行了新的分类,所有客车被分为大、中、小、微四类,但除了大型车使用黄牌以外,其他型号的车辆都用蓝牌。 公安部特别调整了大型汽车号牌适用范围,新标准规定大型汽车号牌适用范围为:中型(含)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电车。这一适用范围较旧标准有了较大改动。 也就是说,中型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将不再和小汽车一样悬挂蓝底白字的小型汽车号牌,而改为悬挂黄底黑字的大型汽车号牌。 [1]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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