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飞刀”捅伤堂兄堂妹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10:3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因为用电纠纷,两堂亲大打出手,堂妹夫扔出一把菜刀,砍中堂兄。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责令赔偿医药费等共17534.43元。

  34岁的郭某一家和妹妹的堂兄龚某,几年前一起到晋江内坑镇打工,两家租住一块。去年7月5日晚,因为用电纠纷,郭某和龚某为此发生争吵,大打出手。随后,郭某返回厨房,操出一把菜刀,朝龚某扔去,菜刀插进龚某的腹部。经法医鉴定,龚某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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