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谁提离婚赔30万” 夫要“闪离”妻子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5:38 重庆时报

  结婚时光有山盟海誓还不够,一对一见钟情的闪婚男女在婚前签下“结婚协议”作保障,约定日后谁先提出分手,谁就赔偿对方30万元的分手费。然而婚后不到一年,丈夫就以性格不合为由,要求“闪离”。

  闪婚男女签“结婚协议”

  廖启明与乔丽莎均有过一次婚姻,但都以失败告终。抱着再婚的目的,两人通过婚姻介绍所相识。“没想到人到中年后还会有这种强烈的感情。”乔丽莎事后回忆说,她和廖启明几乎是一见钟情,且感情发展得很快。去年9月,仅认识两个月后,两人便领证结婚了。为了给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加个“保险”,双方在婚前签下了一份“结婚协议”,对日后生活中的种种细节作了规定:比如如果一方越轨,另一方可提出离婚,并处罚背叛者50万元;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借故离婚,要赔偿对方30万元……

  性格不合丈夫要“闪离”

  但结婚不到一年时间,今年7月,廖启明就将一纸诉状交到江北区法院,要求同妻子离婚。

  “我们之间的性格不一样、生活习惯也不一样,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类人,彻底没有办法相处下去了!”廖启明称,结婚初期,因自己工作地点在较远的区县,每周回主城区一次,两人小别加新婚,感情很好。但几个月后,随着他回重庆次数的增多,两人之间的矛盾也渐渐多了起来。“仅仅几个月的婚姻生活就充满了火药味,已经让我觉得无幸福可言,还不如好说好散!”廖启明说。

  “要离婚就按协议赔偿我30万元!”乔丽莎说,她认为和丈夫之间正处在磨合期,互相也有感情,相信目前的状况一定会有改善。

  然而,30万元的离婚赔偿金廖启明自然不愿意给,他对法官数落了妻子的种种不是:她明明比自已大3岁,却隐瞒到结婚当天才说真话;性格太“奔放”,当着丈夫的面就与其他男人饮酒作乐;不给丈夫留面子,一提出离婚就跑到其单位里闹得尽人皆知……

  妻子:不想同他离婚

  “他没说实话!”乔丽莎表示,自己为这段婚姻也付出了很多。她是一所学校的校长,平时应酬多,因为丈夫不喜欢她与其他男性过多交往,她都尽量能推就推;为了让丈夫应聘上地区经理,她不辞辛劳为他制作应聘方案。“我对他是很有感情的。”乔丽莎称,自己不是真的要丈夫给30万,只是不想同他离婚。

  因双方收集证据申请延期,法官表示原定于昨日开庭的案件再一次推后,同时也希望双方再谨慎地考虑一下这段关系。

  (文中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结婚、离婚附加条件

  不受法律保护

  “保障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不是其他!”律师梅劲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双方结婚、离婚是不应该附带任何条件的,附加“提分手就赔偿”等条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正因为婚姻的高度自由,使得人们对婚姻的安全感也越来越差,总想以种种方式从外部加以约束。”梅劲认为,其实守住婚姻的最大法宝不是外界的任何东西,而是双方的心。只有夫妻双方都认真地对待这个承诺,不因为一点小事、一点挫折就想放弃,两个人才能走得长久。本报记者 胡晓

  多数男女支持家庭AA制

  本报讯(记者 禄成聪)“我以后交男朋友首先就要谈好AA制 ,我觉得很好!”自从本报报道了《办结婚证各付4.5元 妻子难忍AA制闹离婚》一稿以来,近两日接到了数十市民的来电,热议夫妻AA制消费观。多数人非常赞同这种做法,力挺AA制,一位女士甚至还大呼受到了启发。

  “我非常赞同AA制消费!”市民唐先生认为,夫妻二人都有各自的朋友圈,如果家中的钱被其中一方完全掌握了,必然会给另一方的花销带来障碍。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也表示,男友在向她借了几千元钱后却表示不愿和她结婚,这让她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今后再交男朋友的话,我绝对会事先提出AA制!”该女士大呼看了本报的报道后深受启发。

  但是也有少数市民反对夫妻AA制的做法,他们认为这样会让夫妻双方产生生疏感,也会显得男人太小气了。“该我付钱或者请客时我不会在乎那点钱,但是如果男人这样做的话我会受不了!”白领高小姐表示,自己不会接受一个实行AA制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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