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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猎枪打苍鹰获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5:3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禄成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啊?我以为就是一只鹰!”58岁的马钦(化名)扛着猎枪猎杀野生动物,被广阳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查,马钦是巴南区某厂的退休工人,10多年前将一把猎枪藏在家中。今年4月18日,在南岸区广阳镇银湖村附近的山林猎杀两只鹰。经相关部门鉴定,马钦猎杀的鹰名叫苍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南岸区法院审理认为,马钦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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