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无收”惹官司报社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09: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江油部分农民购买了四川某种业公司制售的种子出现烂种、发芽率低等情况,被有关单位认定为“不合格”种子。绵阳日报对此给予报道,并称一些农民“几乎颗粒无收”。种业公司依据“几乎颗粒无收”这6个字,将媒体告上法庭。日前,绵阳中院一审判决绵阳日报不构成侵权。

  2002年1月,江油市三合农技站将其在四川某种业公司购进的杂交稻种2500多公斤销售给刘光全等1106户农户。播种后,出现了烂种、发芽率低等现象。2005年12月,绵阳市仲裁委裁定该批种子为不合格种子。去年1月13日,绵阳日报在头版刊登了由该报记者李正(化名)、实习生文某采写的报道《希望背后更多是遗憾》,披露了此事。文章中说,“到了收割季节,水稻严重减产,有的农户几乎颗粒无收……”

  今年4月,四川某种业公司将绵阳日报告上了法庭。其代理人称,“我们向农民提供的种子出芽率低是事实,但并非文章中所写的‘几乎颗粒无收’,媒体的报道对我们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经营利益受到损失,请求法院判令绵阳日报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费50万元。”

  对此,绵阳日报辩称,该报的报道材料来源于绵阳市仲裁委的生效裁决,报道内容属实,没有侵害该公司的名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报道基本事实属实,没有对种子公司构成名誉侵权。该公司要求赔偿50万元名誉损失费也缺乏依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吴功斌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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