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定举报税收违法者最高可奖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2:42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王宣海报道:今后,凡是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并经国税部门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单位、个人,南昌市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将对其论功行赏。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将不再奖励。这是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国税局了解到的消息。

  9种情形将不再给予奖励

  南昌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称,举报税务违反行为,举报人可采用书信、口头、电话、传真、网络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匿名举报均可,但是有下列9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匿名检举,或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检举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税收违法行为信息检举的等9种情况。

  举报伪造税票奖励不超5万

  “如果市民发现街头倒卖发票的,同样可以举报。”南昌市国税局一负责人说,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规定检举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的,按以下六个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00份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6000份以上不足10000份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3000份以上不足6000份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0份以上不足3000份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份以上不足1000份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不足100份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南昌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检举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前款所述以外发票的,最高给予5万元以下的奖金;检举人或者联名检举的第一署名人不能亲自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行领取。

  六等奖金标准划分更科学

  南昌市国税局在举报税收违法奖励金额上做出更明确的规定,将奖励根据追缴税款的不同,从追缴100万元到1亿元以上,细分为六等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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