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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公告规定第七届民代选举事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3:2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最高选务部门“中选会”今天发布第七届“立委”选举公告。公告事项包括“立委”选举的种类、名额、选举区划分、投票日期、时间及地点,以及竞选经费最高金额等事项。 公告指出,第七届“立委”选举将在2008年1月12日,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办理。选民可前往台北市、高雄市等岛内各县市投票所投票。 公告表示,区域选区将选出73人,少数民族选区选出6人;不分区及侨选者是34人,“依政党名单投票选出”,这部分由获得5%以上政党选举票的政党依得票比率选出;各政党当选名单中,妇女不得低于二分之一。 公告更明列73个区域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以及山地少数民族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新台币1177.9万元、平地少数民族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新台币1158.2万元。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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