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举报经济违法最高奖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15:33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1月9日电(记者 叶健)山西省近日作出规定,今后市民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最高将得到5万元的奖励。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举报经济违法违章大要案件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举报无照经营、非法传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10种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举报情况属实,且对查证工作有直接贡献的,工商部门将予以奖励。

  《办法》规定,具体奖励金额依据举报有功等级和执法机关查获案件罚没款数额等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中个案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此外,《办法》还对匿名举报作出规定,只要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并且举报人愿意实名领取奖金的,都会按规定给予奖励。

  山西省工商局称,当前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活动大都比较隐蔽,工商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监管中发现掌握的线索有限,而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目前占到全部查处案件的50%以上,此项办法希望能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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