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签劳动合同 专家给你扎场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今日10:30~12:00,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律师代表将值守本报热线86613333-1

  昨日,本报报道了新都区一家企业的4名员工,因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遭到拒绝,最终与企业对簿公堂后,立即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由于目前正值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不少企业都要求与员工重签劳动合同。今日,本报将继续开通热线86613333-1征集热线线索。同时,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法制处郑兴全、成都市总工会法律部王疆、四川缘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永惠也将值守本报热线,现场为打进热线的市民答疑。

  昨日,众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倾诉自己遭遇不公平合同时的无奈与尴尬。成都市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张红送上建议来帮忙。

  热线1:虽是个中层干部,周先生去年还是被工作了24年的单位给“抛弃”了。原单位改制后,不再是以前的“铁饭碗”,但新东家在跟他签了两年的合同后,就说什么也不续签了。8000多块的补偿金就买断了20多年的工龄。

  答疑:补偿金是依据每个单位的“改制方案”得来的,要依情况而言。对于工作多年却被无故终止合同的员工而言,新《劳动合同法》能为他们提供一道保护线,其规定“连续在同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员工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热线2:1992年工作到现在,黄先生一直没和单位签过合同,上个月好不容易单位通知员工签合同,却独独没有他。“我60多岁了,去哪都没人要啊!”

  答疑: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明显违规,不签合同、随意开除员工,这些都是新劳动法禁止的!员工一定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合同的签订绝不能马虎。张红建议黄先生马上到当地工会请求帮助,切实保护起自己的合法利益。

  热线3:都实习一年多了,合同的签订却遥遥无期。大学毕业生小李与工作单位的合同至今还没签。现在大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小李说她舍不得放弃这份还不错的工作,面对这样的尴尬,她只剩下“无奈”。

  答疑:用人单位对实习人员迟迟不签合同,新《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人员的试用期超过1年,将默认为已与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报记者 王鑫 实习记者 吴凤 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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