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进展迟滞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07:09 今日早报

  □本报驻温州记者 胡轶笛

  早报讯 自5月21日起,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志强的博客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个人合作建房方面的消息。

  与之印证的是,在最近这半年时间里,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一直进展缓慢,梦想中的“卧龙山庄”,至今仍是一块平地。在“违规操作”、“非法集资”、“历史倒车”等种种质疑之后,外界有评论说,这个项目已经偏离了“个人合作建房”的初衷,正在走向“终结”。

  昨天,赵智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始终强调:“过程不管怎么样,都只是各人的理解不同。只要我们的项目最终完成,就是一种成功。”

  合作建房项目进度迟滞

  从去年11月成功拿下温州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开始,赵智强就被外界称为“个人

集资建房破冰者”。但从现在看来,成功拿到土地,离整个计划的最终实现,还隔山差水。

  在那之后,这个项目在程序上遇到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所称的“个人集资建房”, 和国家有特定含义和特定对象的个人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完全不同。为此,这个项目比一般的房地产项目,还多出了许多手续。

  而另一边,这个项目最初通过房开拿地,似乎又是在走房地产开发项目程序。

  究竟应该如何管理这个项目?这也是温州各有关部门遇到的新问题。政府方面还为此专门召开了几次会议。

  赵智强说,因为没有先例,所以办理各种手续的相关审查程序极其严格。

  因此,时至今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仍只在温州发改委系统的立项程序中。

  合作建房变成房产开发?

  温州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与温州市发改委先后表示,只要最后所有的材料都齐备了,批复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项目必须按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常程序进行。

  而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程序进行,要得到批复所缺的关键材料之一,就是“自有资金”。因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发商——正元房开,只负责“代建”,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全是参与的会员筹集起来的。

  因此,参与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会员,不得不由原来的“会员”变为“股东”,资金作为入股资金,注入项目公司。

  业内人士同时也指出,既然按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常程序进行,那就需要把它当作一个房产开发项目来对待,政府部门也必须以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来监管。那么,“股东”最终能否在公开销售中买到房,这也是一个问题。

  “不论过程,只看结果”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前,赵智强曾表示:“政府对我们的项目,一直抱着支持和引导的态度,我们也不希望过分的张扬。”

  对于个人合作建房将演变成房产开发的说法,赵智强坦言:“按房产开发正常程序走,这个说法没有错,不过,这只是各人理解不同。”

  法律意义上集资建房的标准之一,土地是政府划拨的。但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一开始就通过房开拿地,后续工作当然也要和拿地这个源头一脉相承。”

  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计划,是由个人集资,以零利润成本价模式,委托房开开发建设。“个人合作建房模式,应该是对现有

房地产业的一种有益的补充。”赵智强说,“我的观点是,不论概念和过程,只要我们的项目完成后,能够比周边的
房价
便宜,这就不失为一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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