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导致的事故必须有人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12:46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电

  贵州纳雍县群力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抢险工作11日结束,事故发生后被困井下的34名矿工全部遇难,加上被救出井后抢救无效死亡的1名矿工,这起矿难共造成35人死亡。

  据悉,由于此次事故的死亡人数超过了30人,属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将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又讯9日下午,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中共贵州省委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全省的安全生产进行严厉问责。

  “一有煤矿出事故,接着便有汇报上来说,这个煤矿是‘五证一照’齐全的。现在我要反问的是,既然‘五证一照’齐全,为什么还会出事?‘五证一照’自然包含安全生产合格证,究竟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核发的证照,必须查清楚!”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目前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多为“人祸”所致,出了“人祸”导致的事故,必须要有人负责任。石宗源指出:“煤矿出了事,煤矿老板自然是要依法受到追究和处理的。但我看来,仅仅处理煤矿老板是远远不够的,是谁发出去的证,谁必须负这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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