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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优惠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4:54 东方早报
◆办理人才引进、人才居住证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新政策优惠的主要范围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营良好、以应届大学生为主体的首创企业;优惠的对象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并首创企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享受的政策倾斜包括办理人才引进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时,不受企业注册资金限制,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企业创办一年后,科技开发、经营稳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优先办理人才引进。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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