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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报》 非法经营被取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09:45 BTV《直播北京》
记 者: 摄 像: 女播:【导语】今天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了一起打着“境外报纸”旗号,在内地从事非法经营的案 件,涉案非法报纸已被取缔,涉案“假记者”已被司法部门批准逮捕。 【正文】今年6月到8月,一份标注“获中国政府特许在内地发行”,名为《社会新闻报》的报纸,连续三期对辽宁 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进行报道,对法院办案横加指责。自称报社社长、首席记者的高扬,还多次策划、组织 、指使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在营口、北京等地闹事。这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营口中院先后派人到新闻出版、图书进出口部门及 香港等地核查,查明报纸是非法报纸,高扬是假记者。 【同期】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林奎:调查的结论是,他说是香港社会新闻报(其实)在香港根本没有登记注册 ,他说是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深圳公司批准的那么深圳公司根本就没有批准他他报道的内容也严重失实。 【正文】公安机关调查表明,高扬,四川省达县人,初中毕业,2004年到北京务工,其后企图以开办非法报纸的 方式,招募人员,唬人骗钱。 【同期】受害人:靳宇。交钱了吗 交钱了事给你解决了吗没解决而且登报三期三期交了三百块钱 事情没有解 决人也没有了。 【正文】警方初步认定,高扬等涉嫌非法经营、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项犯罪,情节严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 步调查中。 【同期】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正文】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版活动和假记者、假记者站、假 新闻。举报热线电话:010-65212870;010-6523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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