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捕杀犬只须慎重决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17: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吴晶、宋云霄)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遵循有关规定养殖宠物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在出现疫情时作出捕杀犬只的决定,在技术上有严格规定,须慎重决策。

  毛群安说,如果专家判定,一个地区犬只中的狂犬病疫情非常严重,而且对人群造成了威胁,那么对犬只进行捕杀,是保护公民健康、控制狂犬病疫情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个手段的启用是非常之慎重,这个手段的启用和保护公民依照相关规定养殖犬只的权利是不矛盾的。

  他提醒养犬人注意犬只狂犬病的预防,保护自身的健康安全,避免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造成威胁,提倡文明养犬、依法养犬。

  针对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发现狂犬病疫情后开展捕杀犬只行动的情况,毛群安强调,捕杀犬只主要是指一些野犬或者患病犬只。捕杀犬只在技术上有严格规定,不会导致不规范的捕杀行为。针对疫情所作出的捕杀犬只的决定是为了保障民众的权益。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逐年持续上升,形势十分严峻。据

卫生部统计,截至10月底,今年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2717例,较上年同期2653例上升了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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