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深夜碾人逃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3:51 南方都市报

  

宝马车深夜碾人逃逸
女子坠桥后被车撞拖行约20米,警察在勘察现场。见习记者霍健斌摄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涛)昨日凌晨1时许,一女子从深南大道深圳书城附近的蔡屋围天桥坠落,又被汽车碾过并拖出约20米远,当场死亡。有目击者称碾人车辆为一暗色宝马车。目前警方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现场惨不忍睹

  昨日凌晨1时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后看到,在蔡屋围天桥以东约20米,一名女子仰身躺在路中隔离栏南侧第二车道的路面上。该女子约二三十岁的年龄。头面部、躯干以及四肢多处沾满了血迹。整个身体都是被擦过的伤痕,衣衫也多处被刮烂。

  而在该女子西侧直至蔡屋围天桥下,一路上钱包、手机、记事本、高跟鞋等物品散落一地。在接近天桥正下方的位置,明显有一摊比较大的血迹。围观者们议论该女子可能是被从那个位置一直拖出20米左右。

  一名巡防员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凌晨1时10分左右,有路人报警称此处发生事故。120急救车来到现场之后,确认该女子已经死亡。随后警方开始对现场进行侦查和取证。

  碾人车辆为宝马7系

  据报料人介绍,他当时沿深南路走到蔡屋围天桥附近时,隐隐约约看到一个东西从天桥上掉下来,而当时天桥上是否有人则不得而知。后来一辆车疾驰而来,从女子身上碾过去并将女子拖出一段距离。

  “那是宝马7系列的车型。”报料人肯定地说。但在夜灯之下,他只能看出车辆是暗色的。该报料人称,当时离女子跳下后躺在那里有一段时间,“具体多长时间我也记不清,但绝对不会少于10秒钟。”在碾过之后车辆速度稍慢了一下,但没有停下来,又继续向前开走了。

  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联系了公安部门。对方表示,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对于该女子的身份目前尚不方便透露。而记者也从有关部门证实,碾人后逃逸的车辆的确是一辆宝马车。

  ■律师说法

  交通法专家许天萍律师表示,如果撞人车辆当时知道撞人之后仍然逃离现场,并且造成被撞者死亡的,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不但要被终身取消驾驶资格,而且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她表示,这有一个关键,就是被撞人的死亡鉴定时间,如果被撞之前已经死亡,就另当别论了。要确证这些,可进行尸检以明确死亡时间和具体原因。

  (报料人:佚名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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