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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免收食品个体经营户登记注册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07:24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13日电 (记者 陈冀)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2月15日,广东省对在此期间新登记的食品个体工商户将免收登记注册费及营业执照工本费,并对在12月15日前新办理登记注册的经营户免收三个月的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 当前全国流通环节正在进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举是为了保证“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的落实。日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广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卫生许可和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疏导和取缔并举,积极引导广大小食杂店、小摊点办理有关证照,确保11月底前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据悉,对于农村地区的其他食品经营主体还可将免收时限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实施免收有关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费及管理费的措施后仍不办理营业执照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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