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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被辞退欠薪5000多元难讨回(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08:12 台海网
对于工资和押金问题,陈部长表示,他是按照相关规定给的,并无不当。陈部长告诉记者,8月份吴小英应领1418元,10月份上了20天班应领工资近700元,另退还吴小英押金500元,合计2600多元。 争议:2000元押金是否存在 12日上午,双方在长乐市劳动局进行调解。然而,陈部长认为,押金只有500元,没有2500元之说。 吴小英告诉记者,500元是刚进工厂时就缴纳的,而2000元则是工作后从工资里扣除的。工资高于1000元的每月扣500元,工资低于1000元的每月扣200元,扣满2000元为止。对此,记者从工厂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处了解到,确实有这么一种扣押金的方式,工种不同,押金数目也有不同。 对此,长乐市劳动局表示,由于押金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申请仲裁,进入仲裁程序后,他们才能对是否存在押金一事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公司做法不对 日前,吴小英向长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长乐分所律师王征全对其进行法律援助。王征全律师告诉记者,恒晖针织与吴小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对:首先,吴小英处于医疗期,公司不能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 王律师表示,在2500元押金存在的前提下,吴小英要求拿回相应的工资和押金是完全合理的。吴小英还可申请公司给予医疗费用报销、请假期间工资照发。此外,由于是恒晖针织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恒晖针织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给吴小英。 14日,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正式向恒晖针织发出“协商函”。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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