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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88名公众人物违法生育受严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2:18 中国新闻网 (来源:三湘都市报)
11月14日,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外公布了1990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情况,截至11月14日,长沙市共清查出此类对象违法生育958件,其中涉及党员762人,干部131人,公众人物88人。 958个家庭存在违法生育 “党员、干部等人带头违法生育,给计划生育环境带来了恶劣的影响。”长沙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处长欧杏芳介绍,在专项治理行动中,长沙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专项治理机构,各个区县积极执行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和不良记录录入制度。 据欧杏芳介绍,在958例违法生育中,部分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的候选人在各级部门审核中已被淘汰,不具备候选资格。该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他们将督促其隶属单位依纪给予处分,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受处分外,同样要按规定被征收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情况严重者,将面临撤职、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违法生育将进不良记录档案 “群众参与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很高。”欧处长告诉记者,各区县已经公开违法生育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奖励的金额和举报办法,鼓励知情群众对违法生育现象进行检举揭发,近期一些违法生育多年的案件被群众发现和举报了出来,而被核实有不良记录的违法者在银行贷款、提干、晋升、选举等方面将受到制约和限制。 欧处长介绍,对主动上门交待问题,接受处理的个人,在党纪政纪处理方面可适当从轻,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最低处分标准;对自查摸底情况清楚、处理坚决到位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的个人要从严处理,并公开揭露;对自查不彻底的或有意瞒报、漏报,甚至干扰调查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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