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七省市暂不调整客运出租车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5:11 中国新闻网
北京等七省市暂不调整客运出租车价格
  中国调高成品油出厂价格后,多个省市已制定或拟出台出租车顺价措施。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五日电 (记者 于晶波) 本月起,中国调高了成品油出厂价格。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最新消息说,北京、天津、湖南、广西、海南、西藏、宁夏等七个省区市客运出租车及上海市货运出租车此次不调整价格。

  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北京、天津、海南、宁夏等地客运出租车和上海市货运出租车此次暂不调整价格。此外,湖南、广西已于去年出台了出租车燃油附加,此次执行现有燃油附加方案,不再加收燃油附加。西藏出台了对出租车减免养路费的措施,亦不调整运价。

  在七省市宣布暂不调价的同时,更多省市则已制定或拟出台顺价措施。

  河北、安徽、福建、河南、广东、贵州等六省已制定了顺价措施。正在起草或已下发文件,允许各地市按照运油价格联动机制,采取调高

出租车价格、提高起步价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疏导
成品油
价格上涨矛盾。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十三个省区市拟出台顺价措施。其中,上海正在按照已建立的联动方案,抓紧制定办法,研究测算联动方案。

  在中国官方看来,“各地积极应对

成品油价格上涨”、“及时疏导交通运输价格”。不过,顺价措施的出台,或受到市场供求因素制约亦是其忧虑所在。据知,广州等地已有反映,认为出租车价格已然较高,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增加燃油附加等方式疏导运输矛盾,容易损失出租车客源,增加司机营运困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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