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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要求省长信箱一般邮件五日内回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16: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太原十一月十五日电 山西省政府消息,从十二月一日起,山西“省长信箱”邮件处理工作将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省长信箱”收到问题,在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回复。 十二月一日起,“省长信箱”邮件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定时各接收一次,填写“省长信箱”受理单,并转发到各业务处室“省长信箱”邮件处理系统。 各承办单位还要有专人负责“省长信箱”的处理工作,每个工作日要登录“省长信箱”邮件处理系统,接收并查看邮件。一般邮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协调处理的,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九十个工作日。 其中,对送交省人民政府领导的邮件,领导有批示的,由各业务处室按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无批示的则由各业务处室转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按照领导批示由各业务处室直接办理的邮件,各业务处室要及时将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省长信箱”反馈收件箱,由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载并回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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