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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驾照案原告樵彬:我要的是一个公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02:45 新京报
公民樵彬 对话动机 近日,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成为中国以“散学”名义申请驾照第一人。按照一些地方的惯例,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 樵彬的胜诉给了很多人一种期待,期待更多的地方通过驾校考试不再是一种必须。樵彬经过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起诉,一步步如何走过来?他如何看待这种行为?这场官司对他意味着什么?他对自己如何定位? 对话人物 樵彬 36岁,1988年当兵,其间提干考学,主修法律。他转业后进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工作,2002年下海。 樵彬自称爱较真、爱斗气,他认为法律的尊严最为神圣,值得每个公民去维护。他不愿意自己被称为英雄,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刁民,一个可以督促一些政府部门做得更好的刁民。 或许是由于当过兵,又学过法律,昨天,樵彬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话既干脆又有条理。他说,“我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就非要说话,有些人可以逆来顺受,我不行”。 我知道我肯定会赢 新京报:打赢了关于申请驾照的官司,接到判决书什么感觉? 樵彬(以下简称“樵”):说实话我非常平静。因为我知道我肯定会赢,胜诉是必然的。既然早就知道结果肯定是这样,我就不激动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有这种确信? 樵:可以说,我对法律钻研得特别透彻。 那个文件(注:该文件是指《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其中明文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根本不具有合法性,当然会败的,我相信法律。 新京报:你觉得自己胜诉的最大意义在哪里? 樵: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还给了法律一个公平。本来法律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再增设行政许可的条件就是对法律的不公平。法律是一种准则,法律既然有了明文规定,怎么能任意践踏呢? 新京报:胜诉对你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樵:其实在之前,那个文件已经被取消,我完全可以撤诉,但是我没有撤诉。有一个律师朋友告诉我,他说,在人的这一辈子,能够亲身面对公益诉讼,为大家去做一件事情的机会并不多。我想对我个人的意义,就是这种公益诉讼的意义。 新京报:对这个结果满意吧? 樵:有一点遗憾,遗憾的是我的第二个诉讼请求被驳回了。 第二个诉讼请求是,我准备起诉,复印身份证明等一系列东西,花了60块钱,我要求车管所支付。法院没有支持,理由是这个和车管所的行政行为没有必然联系。我觉得这不对。 新京报:还打算上诉? 樵:判决22日才生效。到生效后,看车管所会不会上诉。它不上诉,我会发个函过去。准备对这60块钱进行行政赔偿再诉。 新京报:为了这60块钱? 樵:不是为了这些钱,我要的是一个公平。 抓住把柄不松手 新京报:你觉得这场官司打得漂亮吗? 樵:你觉得呢? 新京报:从开始的行政复议到撤销,再到起诉,你每一步都很有章法? 樵:打官司一定要把握一点,抓住对方的弱点、对方的把柄,就绝不要松手。抓住之后,慢慢来,付出多一点时间成本就能打赢。 当然,有时候也会碰上地方保护主义这些东西,学会绕过去。知道兵法吧,永远要学会分析对手的行为,做每一步之前,都要仔细想一想,我这一步做了,对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新京报:整件事情里,你觉得哪一步最关键? 樵:我提请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我一边进行行政诉讼,一边提请省政府法制办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两步是相辅相成的。 行政诉讼是在本地法院,而合法性审查是省政府,这就是两个不同的单位,我等于在走两条路。到后来,文件的合法性被推翻了,我的诉讼自然而然也就能赢了。 你说,省政府都说文件不合法了,法院再判我败诉,可能吗? 新京报:这次广东省法制办对整个事情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 樵:我很感谢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我当时提出申请,他们很快就受理,而且在开庭当天还打电话询问事情的进展。说句实在话,如果文件没有被停止执行,我很有可能就败诉了。 新京报:当时文件停止执行,你的个人问题算解决了,为什么没有撤诉? 樵:其实法官也找过我,希望我撤诉。我当时觉得很不满意的是车管所的态度,明明是他们错了,还非常牛,拖了一个月才办。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你把我的毛捋顺了,怎么都好说,但是你越是那种牛哄哄的态度,我越要和你争到底。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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