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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为了进一步减少白色污染,在全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商家如果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将面临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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