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拟纳入公益服务范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5:2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国务院正在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已向社会征求意见,设想将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消费项目,以及火葬场纳入公益服务范畴。今天上午,第3届上海国际殡葬论坛透露,摘掉“垄断暴利帽”,殡葬行业需要迈出3大步。

  公益目标“苏醒”

  “追求利润曾一度被作为殡葬产业化的理论导向,目前这已受到普遍否定,殡葬服务公益目标要‘苏醒’。”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朱金龙说,舆论认为,殡葬服务偏离了社会公益目标,价格与普通居民的收入和承受能力偏离。为此,修订中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一些殡葬基本消费项目等,纳入公益服务范畴。基于这种考虑,广州市已在今年9月公布了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的新政策,上海也已实行了对孤寡老人的减免政策。

  切断“利益链”

  由于殡葬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在组织上是“政事合一”,在身份上是“官民合一”,加上殡葬服务的“特殊性”造成了自然垄断状态,殡葬被舆论认定为“

垄断行业”。

  朱金龙说,这些批评正在加速推动殡葬管理部门的体制改革。目前,上海、广州的殡葬管理处已从殡葬服务机构中分离出来。可以预见的是:政事分离和管办分离之后,殡葬管理部门与服务经营机构的利益链条被切断,殡葬管理部门进入国家行政部门序列,监督殡葬服务经营;殡葬事业单位不再享有以往行政垄断带来的某些“专营特权”,而将按市场规则运营。

  满足多元需求

  “随着殡葬服务市场的开放,多元化的殡葬消费需求必然刺激多元化的殡葬供给,很多市场空缺和市场缝隙会被各种新的进入者占据。”朱金龙说,起先是很多拾遗补缺的殡葬中间业务机构出现,随后,壮大起来的新进入者要求重新分割市场,原来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殡葬事业单位,一部分因为自身的孱弱,只好让出一块既得的市场份额,竞争将由此促进殡葬服务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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