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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吁以选票制裁使用选举贱招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8:1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判决定谳,陈菊当选有效。国民党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参选人马英九说,法院的判决让采取“奥步(贱招)”的人得到鼓励,未来的“立委”与地区领导人选举都可能发生“奥步事件”,呼吁选民用选票制裁使用“奥步”欺负正派、老实候选人的人与政党。 马英九晚间前往问候黄俊英,他表示,过去有三件“奥步事件”,包括1998年高雄市长选举的绯闻录音带事件,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两颗子弹事件,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的走路工事件。其中两件发生在高雄市,高雄市的法院有义务对于严重影响选风的事件,做出遏止歪风的决定。 他说,法院在判决书中明明说构成诽谤,但是没有构成“当选无效”的要件,可见法官没有勇气担当,在选举“奥步”发生最多的城市做出认定。 马英九表示,正因为这样,让许多投机取巧的人有机会得逞。马英九质疑说,法院为何不能跟得上的时代,为何不能以宏观的思维做出决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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