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大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10:30 新安晚报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我省各市县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而2007年8月10日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一律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昨日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大力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据介绍,近年来,各市县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采取发放租赁补贴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的比例较低,目前全省仅占15%,一些地方市场上小户型租赁住房房源较为短缺,低收入家庭即使领取到租赁补贴,也租不到合适的住房。为此,我省要求,“十一五”期间,各市县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同时要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小户型租赁住房房源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城市,要制定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供应规模。(本报记者 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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